如何强化法院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法院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这是新时期赋予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大课题。党的十七大以来,长葛市人民法院以法院系统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以创建标准化党组织为载体,以建设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勇于开拓进取的高素质法官队伍为目标,以让党和人民满意为标准,加强和改进法院党建工作,探索出了一条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的新路子。
一、扭住根本,坚持思想业务素质教育不断线
几年来,我院党组织坚持思想教育,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培育武装党员干部,这是使党员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的根本。紧密结合形势的发展,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于党建工作始终。先后安排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把握科学体系,吃透精神实质,立足本职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着眼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开展经常性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党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结合开展“警示教育”、“回顾过去,开拓未来”、“学习‘三个代表’,开展执法为民专项教育”、“司法公正树形象”、“人民法官为人民”争创等活动,采取举办革命圣地行、法官集体宣誓、文艺汇演、专题讲座、书画摄影展等行之有效的形式,强化了党员的公仆意识、服务意识、群众意识和本领意识,深化了对“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主题的认识,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扎根到每个干警心中。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为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明确提出了打造学习型法院的目标,积极支持干警参加多形式、多途径、多层次业务培训,要求广大党员不断加强业务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我们明确规定对全员进行定期培训和定期考核,上岗、任职、晋级和续职都要进行专门的培训和考核,法官、书记员、法警等不同人员的教育培训实行分类管理,并制定出了教育培训三年规划,力争到2015年,从事审判业务的法官全部具有法律本科学历,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要达到10%。我们还为全院审判人员订阅了《司法文件选》、《公民与法》等书籍;通过学习《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通过庭审观摩、理论研讨、疑案评析、经验交流、裁判文书评比、法律与审判知识考试以及研究生学历研修班等多种方式,提高党员的司法能力,大力营造争做学习型干警、造就合格审判队伍的浓厚氛围。经过几年来的教育培训,我院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干警占全院干警总数的97.7%,涌现出了一批法学理论基础扎实、审判业务熟练的办案能手和复合型业务骨干。
二、抓住关键,保证机关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几年来,我们始终把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作为加强党建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紧紧抓住党组领导重视和加强党务干部队伍这两个关键,切实抓紧抓好。
一是党组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注重自身建设,发挥表率作用。院党组深刻认识到,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其工作时时处处体现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乎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的大局,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对于法院系统尤为重要。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条例》与《意见》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审判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及时研究提出加强党建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同时积极解决人、财、物问题,积极支持机关党委开展经常性活动,确保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院党组注重以身作则,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组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积极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了班子的表率示范和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加大培养和锻炼的力度,切实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党建工作是一门学问,机关党建工作的主体是全体机关党员,中坚力量是机关党务工作者。党务干部的综合素质,直接关系到机关党建工作的成效和水平。为此,我们不断树立和强化“党务干部也是人才”的观念,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多关心党务干部,形成有利于党务干部成才的良好氛围。近年来,我们坚持机关党委委员、各支部委员必须由思想好、水平高、作风正、顾大局、守纪律、有威信、爱党务、有闯劲的同志担任,从而保证了党建领导班子是一个团结紧密、和谐民主,具有战斗力、号召力和创造力的班子。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注重发挥整体效能,形成了抓党建工作的合力。一方面加大了党务干部的交流力度,我们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岗位交流,努力使党务干部成为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注意把机关党务工作职位作为培养锻炼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岗位,把一些能力强、年纪轻、有培养前途的干部先放到党的工作岗位上进行锻炼,再放到业务部门,培养复合型人才和多面手。
三、打好基础,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活力
多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机关党建工作的重点在支部、活力在支部。所谓重点在支部,是因为机关支部是机关党建一切工作的基础,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最终都要靠支部来落实。因此,建设“标准化党组织”,关键是要先让本单位的每一个支部先达标。所谓活力在支部,是因为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核心在于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机关每一个支部的工作上去了,每一个党员的素质上去了,“战斗堡垒”、“先锋模范”这两个作用就能够真正发挥出来。
因此,我们十分重视党支部的建设。一是按照党章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完善党支部的设置,始终保证党支部能建在各庭、处、室;根据人员调整、部门变动等实际情况,及时做好换届、更名、成立新支部、补选支委等工作,保证党的基层组织机构健全,班子成员在职在位;二是加强党支部班子的配备,配备热心于党建工作、精通党建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为支部委员会成员;实行“一岗双责”,由各部门行政一把手兼任支部书记,实行党政工作一肩挑,增强党支部的战斗活力;三是建立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使各支委明确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完成任务;四是要求支部、党员要保证党建、业务工作双达标。在总结工作时,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并重。审判任务及各项业务工作未达标者,不能评为党建工作先进、确定为发展对象、批准入党及转正,从而促进了党建、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五是注意抓好支委的业务技能培训。去年以来,先后选派党务干部3人次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有关培训班,提高了党务工作能力。六是抓好支部达标验收活动,把党支部的班子建设好,思想建设好,队伍建设好,作风建设好,制度建设好,促使各支部争先恐后,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增强了机关党建工作的活力。
四、改革管理模式,推进队伍管理的现代化和法制化
法院的管理要坚持党管党员、党管干部,主要是两个部分,对人的管理和对案件的管理,人的管理是根本,案件的管理是关键,二者是相互统一的。我们根据队伍建设、审判、调研、行政管理等项工作的特点,制定了量化的考评考核制度,各项工作指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尽可能用数字来显示,使管理工作更加明确、直观。如将案件管理分解为改判发回率、上诉率、调解率、平均审理天数五项指标和相应的量化标准,质评办按月检查案件和法律文书,然后进行集中评查,一月一考核,一季一通报,并允许有关人员申辩。对确认为审判质量问题的,坚决予以扣罚。各项综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一季一考核,并全院通报。年底,根据有关制度,重奖完成各项任务指标成绩突出的庭室和审判人员,奖惩有度,奖罚分明,使外在的压力变成内在的驱动力,初步形成“严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工作局面,保持了收结案件及调研宣传等各项工作的高位运行。审判效率大大提升,案件审理期限明显缩短。审判质量也稳步提高。
五、转变作风,推动各项工作任务
作风就是形象。近年来我们始终把整治不正之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常抓不懈,努力营造和维护公正廉洁的司法环境。
一是加强了纪律作风整顿。以开展“提高工作标准、改进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结合“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做到程序上便民、实体上护民、作风上亲民、效果上安民,充分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意识和本领。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级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全面收集、记载干警个人廉洁勤政、违法审判、违法违纪等方面的资料;制定了法院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管理制度;聘请了党风监督员;实行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领导干部检讨责任制和辞职制度;实行了廉政承诺制、廉政一票否决制、廉政教育日和诫免谈话等制度,建立“廉政信用评价”制度,有效遏制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努力建立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着力构建与完善法官惩戒、激励制度,努力营造“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激励机制,以健全的制度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三是抓执法违纪。我们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从群众信访反映强烈、上级机关过问要结、检察机关抗诉、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被本院再审改判的案件中发现违法违纪线索和审判差错,要求各支部大力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问题,追究错案或审判差错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严肃执纪,赏罚分明。
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党建工作,法院改革不断深入,司法保障职能进一步发挥,全面提升了法院整体工作水平,为我市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