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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发布时间:2013-08-09 15:53:01


    长葛市法院在审判工作中,面对各种复杂的矛盾纠纷和诉求,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放在首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和司法效率,实实在在地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尽可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一、主要做法

    该法院始终坚持把满足群众司法诉求作为改进审判工作的重点,努力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里,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加强班子建设,不断增强科学决策能力。院党组一班人把政治理论学习摆上党组工作的重要日程,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理论学习和推动法院建设结合起来,及时学习和把握党的新时期的大政方针,坚定不移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研究和谋划法院的工作新发展的具体措施,确保审判工作永远不偏离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一班人广开言论、畅所欲言,重大问题必须经党组集体研究,形成科学的决策。班子成员敢抓、敢管、敢负责,从细微处把工作推向前进,要求法官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领队伍形成健康向上的风气。

    (二)转变司法理念,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转变司法理念,把当事人服判息诉、案结事了作为衡量审判工作成效的硬标准。一是从被动执法向适度主动转变,积极拓展司法职能,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引导当事人理性、合法解决问题;认真做好辨法析理工作,积极给当事人判前释法、判后答疑,让当事人打一个明明白白的官司。二是从坐堂办案向下乡办案转变,广大法官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深入到乡村、社区、企业办案246件次,全面掌握案件的第一手材料,客观实际地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深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三是从一判了之向案结事了转变,将诉讼调解贯穿审理的各个阶段,采取缓和法、互换法、说理法等五种调解方法,使当事人心平气和地解决矛盾从根本上彻底地化解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四是从被动执行向能动执行转变,扎实组织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反规避执行活动,不断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推行以物抵债、分期执行等化执行方式,强化执行措施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五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专门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建立诉讼绿色通道,实行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帮助农民工收回拖欠工资,依法为无力聘请辩护人的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为社会弱势群体缓、减、免诉讼费用,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三)加强审判管理,切实提高公正执法水平。我院以审判业务监管为切入点,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一是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由资深审判员负责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确保案件办案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案件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得当。把案件审理过程的每个阶段都规定了明确的办理时限,督促法官提高办案效率。2011年对评查出的13起超过审理期限的案件,责令有关责任人进行了整改。二是建立案件质量分析制度,通过对办案中存在的个性和共性问题进行统计分析讲评,分析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对策,警示办案人员避免类似问题的再发生。三是建立绩效考核制度,通过对案件质效数据的汇总排名,对法官进行业绩考评,并与错案追究制度、人事任免等制度相衔接,激励法官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去年共发出四期绩效考核通报,极大地激发了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四是建立回访当事人制度,听取当事人对审判工作的意见,了解办案取得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对案件办理社会效果的监督。

    (四)加强作风纪律,努力解决文明执法办案。针对部分干警存在冷漠懈怠、纪律松散、执法不文明问题,我院加大整治力度,切实规范干警的执法言行。一是注重司法形象教育,专门制定干警行为规范,邀请专家讲授司法礼仪,教育干警注重文明礼仪,力求要求做到接待热情、笑迎笑送,说话和蔼、语气柔和,态度安详、不暴不躁、明理诚信;注重警风警纪,做到开庭着装规范、仪表整洁,举止端庄,在审判场合禁止抽烟、不得做与审判工作无关的事情,引导和鼓励干警以德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二是注重考勤检查,每天由院领导轮流集中干警点名,检查干警到岗情况,检查结果在全院范围内通报,并将干警缺勤情况计入年度绩效考核,从而大大地减少了干警上班无故迟到问题。三是注重督促落实,通过明查暗访,重点督察全院干警的执行审判纪律、庭审规范、司法作风和落实内部管理制度情况,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情况,视情节按规定处理,促使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四是注重司法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大力推行案件庭审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

    (五)加强廉政建设,努力确保司法队伍纯洁。着力提高法院司法的公信力,不断加强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一是建章立制,先后出台了《法官廉情公示规定》、《加强审判纪律防止干扰办案的十项禁止》等制度,针对影响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完善各个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人情、关系等因素干扰司法工作,进一步推进了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二是开展廉政教育,不定期向干警通报反面教育个案,教育干警要不断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强化自己的理想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坚决抵制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三是加强内部监督,从各业务庭室中选任精通业务的审判员担任廉政监察员,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有关人员的作风纪律,实行无缝隙、全方位的贴身监督,有效地遏制了法官及其它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四是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按照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法院“十条禁令”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重点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始终保持惩治司法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人民群众期待法院加强的工作

   该法院通过向当事人、企业、律师等社会各界调查了解,经认真梳理,人民群众期待法院加强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六方面:

    (一)司法公正。人民法院应当做到司法公正。这类在调查占绝对多数,居第一位。普遍认为,老百姓受传统观念影响,一般情况下不愿意对簿公堂,他们决定到法院打官司,则是其他办法无法解决的问题。他们往往是走进法院大门后,就把全部希望寄托给了法院,认为自己是有理的当事人,法官能够给他一个明白的说法,可以给他们伸张正义,期待着法院作出最公正的裁判。

    (二)司法效率。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当事人到法院起诉后,都期盼着法院很快就会给出结果。这类在调查中也占绝对多数,居第二位。但也有少部分被调查者认为快慢无所谓,但必须最公正地解决问题,不偏袒对方。还有被调查者认为到法院打官周期太长,特别是举证期限时限长,影响了他们工作和生活。

    (三)司法便民。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都想方便、快捷、明白。有多数被调查者认为,现在打官司虽然方便了许多,但有些环节还是比较繁琐。如:有些群众认为打一场官司要来回跑四五趟,太麻烦,希望法院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还有当事人认为本应通过调解解决的纠纷,但法院却以判决的形式解决问题,导致案结事不了影响和谐稳定。

    (四)司法关爱。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法院干警态度好、待人热情,但使用的专业性语言和法条法理比较多,他们有时理解不了或不能完全理解。但也有一小部分被调查者认为,在法院打官司时好象低人一等,不受法官尊重,有被人看不起的感觉,希望得到社会、群众和法院的关爱。还有一小部分被调查者认为,法院的司法救助、司法援助不到位,致使一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不能得到司法保护。

    (五)执行难。“执行难”问题经过法院不懈努力,有了较大改观,但还存在着“执行难”问题。这类情况各占被调查者的一半左右,多数被调查者认为主要是调撤率增高、执行力度加大,增加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权威的认识,履行率较好。但另仍有近一半的被调查者认为,官司虽然能打赢,就怕执行不了,这些难执行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侵权赔偿、工程承包、个人借货等案件上。

    (六)司法廉洁。法官应当廉洁奉公、秉公司法。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现在的工作难找,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比较高,国家惩处腐败力度比较大,法院干警不愿意因办案受贿问题而丢掉自己的铁饭碗,甚至坐牢。但有少部分被调查者认为,部分法院干警经受不住足够大的物质、金钱利益的诱惑,冒险走钢丝,收受当事人的行贿,做一些影响司法公正的事情。

    三、解决对策

    纵观各地法院的情况,在具体的审判、执行工作中,法官要做到“想为人民、能为人民、真为人民”,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让人民群众感受得到,法院应着力加强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保障的需求。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是法院的职责。为此,在刑事审判中要依法严惩两抢一盗、伤害、强奸等严重危害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增加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在民事、行政审判中要充分发挥民事调解、行政协调和执行和解职能,稳妥化解矛盾,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氛围。

(    二)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要注重程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平等对待当事人,充分保护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要注重实体公正,审理案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充分保护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当事人对自己的官司赢得清楚、输得明白,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公正。

    (三)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办案效率的需求。实行繁简分流,坚持繁简分流原则,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要适用简易程序,对复杂、疑难案件要灵活运用证据规则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化审限管理,明确审执各环节的时限,实行审限临界预警,有效预防超审限和超期羁押案件的出现。加快立、审、执效率,实行高效办案机制,让当事人感受到法院审判的公正和高效。

    (四)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便民的需求。坚持送法下乡,组织法官送法到农村,进校园、入企业,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解释诉讼知识,提示诉讼风险,引导合理、合情、快速解决纠纷。加强便民诉讼,继续实行上门立案、假日法庭、巡回审判等工作方式,努力把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确保法院大门永远向群众敝开。

(    五)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救助的需求。依法减缓免收诉讼费,对老弱病残、农民工等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给予缓、减、免交诉讼费。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对经济困难无力聘请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依法指定辩护或代理,确保无钱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实行执行“两优先”,对多个申请人中困难当事人优先兑付执行款物,涉及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案件优先予以执行,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形象的需求。积极践行人民司法为人民的宗旨,真正把亲民、爱民体现在具体工作中。一要彻底改变个别法官板起脸来问话,不愿与当事人多沟通的衙门作风。二要讲究司法礼仪,讲文明话、干文明事,让人民群众沐浴到司法关爱。三要要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用群众语言回答问题,用法理、情理做群众工作,努力提高司法的亲和力。

    (七)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廉洁的需求。要加强法官自身修养,下大力气筑牢自身防线。一是加强警示教育,利用正反典型正面引导法官要廉洁司法,珍惜法官荣誉。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法院的“六个不准”规定,绝不触犯违法违纪的“高压线”。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和接受举报,方便群众表达意见、监督司法。

责任编辑:张雪瑞    

文章出处:长葛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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