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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法院建绿色通道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3-04-11 16:02:04


    长葛市法院针对近年来涉老案件增多的趋势和特点,健全了为老年人维权服务,推出了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三优先、司法救助等司法为民措施,及时化解和调处了由涉老纠纷引发的各类矛盾和纠纷,为依法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畅通绿色通道,维护了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正确分析把握涉老案件的成因和类型。近年来,在该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中,涉及老年人赡养、析产、继承、赔偿、劳动争议等侵犯老年人权益的案件类型和数量均占有相当比例,而对这些权利构成侵犯的主体往往是其子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发现很大一部分赡养案件被告人不尽义务是因赡养人认为老年人在分割家庭共有财产时不公平,侵犯了其个人利益,或表示放弃对被赡养人的继承权。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审判人员首先向义务人说明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达到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正确认识涉老案件增多的社会危害性。由于老年人缺乏法律意识,受传统习俗以及体力不支等因素的影响,往往处于十分被动的弱势地位,多数老年人选择了忍气吞声,客观上助长了侵权事件的发生。涉老纠纷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案件呈现逐年增多的态势,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手段和形式多样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已经引起当地老龄权益部门的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老年人畅通绿色维权通道。该院紧紧抓拄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的有利契机,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思想,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涉老纠纷,改善立案环境,规范立案环节。结合老年人年老多病的实际情况,对涉老案件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制度。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退休金等迫切需要得到法律及时保护的涉老案件,采取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进一步缩短审理和执行期限。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援助,实行诉讼费的减、免、缓,确保其打得起官司。

    发挥巡回法庭作用,方便涉残涉老诉讼。鉴于农村老人居住分散、远离城镇的特点,该院积极推行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审判方式,提高审判效率。审判人员改变过去“坐堂问案”的模式,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身体残疾的当事人,法官深入老年人所在村庄坐在院子里、炕头上和田间地头开办巡回法庭,就地开庭审判,方便了老年人诉讼。

    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营造全社会尊重老人的良好氛围。为从根本上改善维权环境,该院在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到户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坚持定期走访所辖各乡镇,与各乡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结合,组织由各村主任、民调主任参加的法律知识培训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对涉及赡养、析产、继承等案件均作为重点课题进行讲解和宣传,使许多纠纷在成诉前得到化解,从而及时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雪瑞    

文章出处:长葛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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