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越来越大,法官的责任越来越重,众多法官长期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受到了非常严重的影响,绝大多数法官心理压力巨大,缺乏职业尊荣感,导致众多法官认为法官越来越成为“弱势群体”。本文立足于 H 省 X 市 R 区基层法院实际,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在调查研究目前法官身心健康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如何保障法官身心健康,提升职业尊荣感进行实证分析。
一、法官身心健康的概况
H 省 X 市 R 区法院现有干警人数136人,具有法官身份的有72人。从走访、座谈了解的情况看,法官在不同程度上有身心健康问题。
(一)身体健康状况。法官身体疾患中,首先是患有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三高”症状的比较突出,有51人,占法官总人数的71%;其次是患有轻度脂肪肝症状的,有46人,占法官总人数的64%。同时,调查发现,H 省 X 市 R 区法院法官30—46岁的年龄段体重增加十分明显,且36—46岁年龄段肥胖体征的增加幅度明显高于其他年龄段,且36—46岁的男性干警肥胖者占法官总数的81%。中老年人患的疾病,在中青年法官身上业已出现,有年轻化的趋势。
(二)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发现,有66%的法官不同程度地存在恐惧、压抑、委屈、差距心理,造成这些症状的原因,与法官所处环境、工作性质、职业特性不无关系,在当前案件比较多、对抗性比较强、当事人上访频发等多重压力下,致使一些法官长期超负荷工作,办案压力越来越大。如:H 省 X 市 R 区法院的一名法官在办理案件时受到当事人的误解,当事人及其亲属在社会上用污辱性、夸张性的语言对其进行诬陷、攻击,使本来就内向的这名法官更加谨小慎微,不敢多说、不敢多做,胆战心惊地开展日常工作,幸亏家属及组织及时发现,才未发生意外。
从调研的情况看,56%的法官普遍有早些退休,可以解脱的心理,这种现象反映出了H 省 X 市 R 区法院法官身心健康和心理压力的状况。
二、产生身心健康问题的原因
(一)案多人少的工作压力。案多人少的现状,导致多数法官工作压力大增。三年来, H 省 X 市 R 区法院每年收案均在3300件左右,一线办案法官仅有37人,多数法官年均办案在100件以上。他们为完成工作任务,常年高负荷、高强度地工作,五加二、白加黑成了工作常态,致使大多数法官丧失了大量锻炼机会,体质机能有明显的下降,其身心处于亚健康状态。
(二)当事人和社会的压力。当前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正遭受日益严峻的挑战,即使案件的审理从程序到实体都没有瑕疵,只要裁判结果与当事人的预期不一致,当事人就会迁怒法官,缠诉、上访,甚至对法官进行人身威胁等。法官轻则受到指责、谩骂、投诉,重则受到人身威胁,更有甚者,借助媒体恶意炒作,给法官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
(三)付出收获不符的压力。法官作为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对象,与党政机关公务员相比,其工作压力大,职级待遇低,升迁机会少,很难有成就感;与律师职业的低风险、付出少、高收入相比,法官工作的风险大、付出多、收入低,法官与公务员、律师付出与回报的差距,导致部分法官心理失衡,这些法官边工作边做生意,已经影响了法官队伍的健康发展。
(四)工作日益繁重的压力。法官除了应做好审判业务工作外,还要频繁地参加各项教育活动、信访维稳、综治工作、法制宣传等,内容越来越多,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叠加在一起,使其身心疲惫,有部分法官产生了烦恼焦虑的不健康心理。如:一名中年法官,就曾经在某个阶段出现了只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他就会就烦恼,无心再正常地审理案件的症状。
(五)法官错案追究的压力。各级法院为规范司法行为,普遍地设置了一系列的监督制约机制,如考评机制、错案追究机制,法官一边忙于处理大量案件,一边担心案件的各种考评结果,如:办案的多少,质量的高低,效果的好坏,以及办案的结案率、调解率、上诉率、发回改判率、审理时限等各项指标,使法官时刻处于紧张状态,害怕办成错案被追究责任。
(六)法官家庭生活的压力。多数法官长期将主要精力用于工作,对父母、配偶、子女的关心照顾较少,有的父母、配偶、子女不理解,造成不必要的误解,致使其家庭生活情绪低落、缺乏耐心、对家庭成员关心不够、缺少沟通等,影响了家庭感情,而不好的家庭因素又反过来影响法官的工作情绪,使其产生工作和生活一团糟的失败感。
三、解决提高法官尊荣感的对策
(一)切实关心法官的工作和生活。法院要关心、了解法官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尽力帮助解决,免除其后顾之忧。适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引导法官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陶冶情操,改变不良心理、转移不良情绪,保持平静愉快的心情。法官自己也要增强情绪的自我调控能力,学会调节情绪,善于忙里偷闲,参与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增强生活乐趣。
(二)着力提高法官的职级和待遇。基层法院法官的晋升机会相对较小,极大地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和创新性。建议省高院加强与党委及相关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实行基层法官职务(法官级别)与职级(行政级别)同步合理晋升,提高基层法官的职级待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提高法官的工资福利水平,并形成相应的机制保障。
(三)着实建立法官带薪休养制度。法官从事的是压力较大、风险较大的高危工作,为法官提供缓解身心压力的休息休养机会十分重要,建议省高院统筹安排,制定法官年休假的计划和规定,有系统有组织的安排法官休假,并将公费休养作为对法官的一项激励措施,利用年休假时间分期分批安排法官公费休养。
(四)有效建立身心健康服务机制。建议法院与医疗机构、心理咨询机构,建立法官身心健康服务平台,定期安排法官进行身体检查及心理调适,做到有病治病,无病养身。因大多数人对身心健康讳莫如深,对心理咨询认识有偏差,可以考虑建立电话咨询热线,或通过心理咨询网站,进行间接的心理咨询,时机成熟时建立专门面对法官的专业心理咨询机构。
(五)建立健全法官身心健康档案。加大对法官心理状况的监测,建立一套法官心理监测和预警机制,通过专业机构定期的心理测评,用科学的方法掌握法官的即时心理状况并建立个人的心理档案。由专人对健康档案进行管理,发现健康问题及时向个人通报,及时协助患病法官进行治疗。
(六)加大法官职业尊荣宣传力度。法官是一个特殊的职业,社会对法官的要求非常高。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能客观、理性地看待法院工作,看待法官职业,了解法官的苦和累,避免一些负面信息对法院和法官形象造成无穷无尽的影响和破坏,减少误解,使法官得到应有的理解和尊重。
关注法官身心健康,提高法官职业尊荣,是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必然要求。只有法官感受到了任职法官的尊荣感,他们才会在面对强权或干扰时,恪守职业操守,保持独立、超然的职业良知,按照法律的价值导向追求司法正义,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