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工作诉讼文书不好送达一直是困扰诸多法院办案的一个难题。2013年以来,长葛市法院根据新民事诉讼法送达的相关规定,创新送达工作机制,采取确认送达地址、留置拍照送达……,确保了诉讼文书及时送达给当事人,有效破解诉讼文书“送达老大难”问题。
确认送达地址。该法院在立案环节对新收案件,除要求原告当事人提供本人的身份信息、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外,原告还应提供被告当事人的相关身份信息、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对有诉讼代理人的,要求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和办公地址。
留置拍照送达。该法院对直接送达诉讼文书,原则上是将诉讼文书直接送达给受送达人本人。受送达人是自然人而本人不在时,交由与其同居住的成人家属代为签收。遇到受送达人本人或代收人拒绝签字的,将诉讼文书留置其家中,采取相机拍照形式固定送达过程。
明确邮寄程序。该法院明确了不得邮寄送达的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外地当事人,其留有明确送达地址的,加强与邮政部门的沟通,采用法院系统专门的邮寄信封,以邮寄送达的形式将诉讼文书送达给受送达人本人或代收人签收,尽可能实现诉讼文书由当事人直接签收。
活用公告送达。对当事人有明确的送达地址,多次送达仍找不到受送达人的,在穷尽直接送达手段后仍无法送达后,依法进行公告送达,并将公告张贴在其住所大门口,用相机固定公告送达的内容及张贴公告的具体位置,防止因送达原因造成的错案或者引发的“恶意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