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愿不愿意承认,在法院工作久了,内心的确会变地越来越坚硬。
现在看到一些社会新闻,那些因为不得已的原因犯下重罪的人在痛哭悔恨时,老妈总会感同身受般泪眼婆娑,而我多是冷静反应说:“那也没办法,谁让他触犯了法律,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然而,法官也终究是普通人,特别是刑事案件,犯罪原因多种多样,也不乏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情况,法官常常在法律与情感之间纠结。
有这样一个案件,被告人不懂法律在家私藏鱼雷,被举报后以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起诉到法院,最低法定刑就是三年以上。审理中,我们发现被告人虽是外地人,但为人忠厚老实、勤劳耐干,得到周围邻居和工作同事的一致认可,大家还联名上书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还有一个刚满月的孩子、没有工作的妻子、父母,均靠他一个人的收入支撑。如果他去坐牢,不仅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对一个家庭的致命打击。然而,在没有法定减轻情节的情况下,只能判处最低的三年有期徒刑。判决宣告的刹那,看到被告人懵住的表情,听到远处传来的孩子哭声,坐在审判席上的我们,内心也无比煎熬。
还有这样一个被告人,不断盗窃,人生的三十几年都在监狱和看守所中度过,年近六旬又一次站在审判席上。听完冗长的前科劣迹后,内心不禁对他的屡教不改表示愤怒。在最后陈述中他辩解道:“你们以为我愿意去偷吗?我也不愿意进牢房,但是我是一个光棍人,又丧失了劳动能力,从监狱出来也找不到工作,没办法生活下去,所以才去偷。政府如果能解决我这样的人的生活问题,我也不会去犯罪。”虽然这不能成为他盗窃罪成立的阻却事由,但对于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又无保障的人,他们会有好的工作机会吗?得靠什么生存下去?这些都是法律无法解决的难题。
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在监狱图书馆呆了五十年的Brooks,为了不被假释,竟然想通过伤害狱友来达到留在监狱的目的,最后还是在年老鬓白时被假释出狱。不久,在对外面世界不适应的惶恐和他人歧视的目光中,Brooks悬梁自尽结束了风烛残年。Brooks的悲剧不仅仅在于其被体制化的灵魂,更是因为社会留给这些曾经的罪犯的生存空间实在太小。
法律是冰冷的,也是公平的,不因为法律条文外的因素而对相同的行为有不同的判断。法官的确需要理性且冷静的内心去忠于法律,但工作中,我们其实可以有很多表达温情的方式,抓住最直接、有效地实现“司法为民”真意的机会。
即使是罪犯,也应当保障他们的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接待当事人,架子少一点,语气温和些,多解释沟通,无法解答疑惑就试着消减他们的怨气。判决宣告前,对于有机会调解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怕麻烦多做工作,帮助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理的情节,也尽可能弥补被害人的损失,真正化解双方的矛盾。在一些判决宣告后不是一走了之,留下来对被告人或家属做一些额外的释明工作,帮助他们理解法院的判决理由。这些看似琐碎的小细节,无不体现我们内心的慈悲之情,让冰冷的法律有了人性的温度。
记得有个被告人因犯盗窃罪开庭审判,旁听席只来了他的母亲,带着墨镜,依稀可见哭肿的双眼。判决宣告后被带离法庭前,或许因为愧疚,男孩忍着眼泪却没有多回头看他的母亲。女人在儿子走后情绪彻底爆发,坐在地上哭地上气不接下气。我一时说不出任何安慰的话,只能拉起她坐在靠椅上,不断轻抚她的背部、帮她顺气,一直陪到她情绪平复能自己走出法庭,女人离去时对我轻轻说了声谢谢。就是这句普通的“谢谢”,让我听到善意的回响,发现自己看似坚硬的内心还有许多柔软的角落。
也许,钢铁般冰冷的法律让人难以接近,但温情的慈悲却能化钢铁为绕指柔直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