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小小的事故,伤者本不欲追究,可驾驶员不闻不问的态度让伤者感到愤怒,将他告上了法庭。
小汪是名高中男生,本地人,家庭条件不错。2011年9月底的一天,小汪吃过晚饭出门补习,走到宁穿路上的人行道时,被驾车由西向东行驶的郑先生撞上。小汪被撞出一段距离后倒地,造成其头部、肩部、腰部及脚部多处受伤。事故经交警认定,郑先生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今年年初,小汪的妈妈作为小汪的委托代理人到江东法院起诉郑先生和保险公司,要郑他们支付医疗费、营养费、眼镜费等合计近万元。
她气愤地说,本来损失不大,他们一家也不想闹到法院。但是郑先生的态度实在让人寒心,事故发生后郑先生不但一次都不曾去看望过受伤的孩子,甚至连一个电话都没打过。如果郑先生能在事后关心问候一下孩子的情况,他们也不会到法院提起诉讼,更不会要求他赔这么多钱。但他现在既然这么没爱心,他们索性就起诉他,让他多赔点,要给他个教训!
被汪妈妈这么一说,郑先生尴尬地笑了笑,显得有点不好意思。
经法官主持调解,双发达成协议,约定由两被告赔偿小汪3000多元,案件最终以双方握手言和的形式得到圆满解决。
法官在事后感叹:汪妈妈的话不得不引起我们深思。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不是我们主观故意造成的,有时甚至是无法避免的,但如果事故发生后肇事方对受害者能多一份关爱、多几次沟通,也许好多案件纠纷就不会发生,社会也就会多一份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