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人民法院
关于表彰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长法〔2013〕12号,2013年3月13日)
本院各部门:
2012年,我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开展“五除专项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动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加强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审判、执行等业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舞斗志,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人民法院奖励工作实施细则》和我院《2012年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在各单位认真总结的基础上,经院审管办综合统计考评、院党组研究,决定对刑事审判庭等先进集体,曹丽萍等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嘉奖先进集体(5个)
刑事审判庭 增福庙人民法庭 行政审判庭 宣传教育科 研究室
二、嘉奖先进个人(31人)
曹丽萍 王亚华 赵伟峰 李亚飞 马军平 许红亚 赵淑萍 薛云霞 韩 宁 孙冠华 卢亚光
韩彩霞 李 洋 王晓云 陈玉娇 张 涛 赵志奇 王坤岭 赵建民 刘 芬 张宪民 曹东山
赵明辉 高清亮 孙红伟 朱志刚 孙留春 李亚伟 陈昭旭 王洪洋 徐继斗
三、办案能手(5人)
许国辉 李杰 张平军 马军平 王明欣
四、调解能手(3人)
陈继军 赵伟峰 张建岭
五、执行能手(3人)
岳东智 张涛 岳全中
六、庭审观摩工作(集体、个人各1人)
先进集体:刑事审判庭
先进个人:李春红
七、信息工作(集体、个人各2名)
先进集体:宣传教育科 机关党办
先进个人:白金升 张宪民
八、调研工作(集体、个人各2名)
先进集体:宣传教育科 行政审判庭
先进个人:葛梅安 武燕子
九、案例编报工作(集体、个人各2名)
先进集体:民事审判第二庭 刑事审判庭
先进个人:王 宏 王国岭
十、宣传工作(集体1名,个人2名)
先进集体:司法警察大队
先进个人:白金升 薛云霞
十一、指导社会法庭工作(集体、个人各2名)
先进集体:增福庙人民法庭 坡胡人民法庭
先进个人:马军平 许国辉
十二、优秀共产党员(20名)
段文超 王 明 张建岭 陈建森 赵伟峰 刘志凯 王亚华 李翠琴 刘伟峰 朱新周 孙冠华
孙长峰 周艳红 吴 哲 马福堂 刘小芳 任慧新 胡艳萍 薛云霞 李 民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全院干警要向他们学习,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守审判纪律,转变工作作风,严肃执法,清正廉洁,勤奋工作,为圆满完成党组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