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职责就是公正司法,以公正的审判来维护公平和正义。这就要求法官必须熟悉法律知识,熟练审判业务,做到程序和实体的公正。特别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在新问题层出不穷、新法律接踵而至,提升司法能力成了每位法官的重中之重。因此,近年来,长葛市法院在全院大力倡导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法官素质,扎实推进 “学习型”法院建设。
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创建学习型法院。要倡导常态学习理念,实现由“被动教育”向“自发学习”的转变,积极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学习理念,不断更新学习内容,关注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积极应对、处理审判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创新学习形式,搭建学习平台。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 个人学与集体学结合的方式,保障学习的参与性。充分利用人民法院内部网络进行学习,拓宽学习内容。挖掘机关图书室、资料库这一宝贵资源,通过借阅研读,进行体会渗透,形成人人想读书,人人有书读的良好局面。
勇于实践,转化学习成果。学习本身不是目的,学以致用才是目的。学再多的东西,如果不能理论联系实际,那么,学习就失去了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讲,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以学促用,正是构建学习型机关、创建学习型法院的生命力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