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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前沿阵地的卫士

  发布时间:2009-07-16 09:13:30



    刘中锁,男,1962年8月28日生,汉族,本科文化程度,中共党员,现任长葛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自1985年6月调入长葛市法院以来的24年里,先后在古桥、董村、增福庙法庭工作达20年之久,一直奋斗在审判工作的前沿阵地,他凭着对法院工作的真诚热爱,无怨无悔地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在正义与邪恶、人情与法律的较量中,始终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宗旨,一手抓审判业务,一手抓自身建设。忠实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他犹如一个钢铁卫士屹立于审判前沿阵地,连年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2001年、2003年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1年被评为许昌法院系统先进个人,2003年被许昌市政法委评为十佳政法干警。他所负责的增福庙法庭连年被评为院先进单位,并在2003年被许昌中级法院授予“两争”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2004年、2005年两次被评为许昌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007年再次荣立集体三等功。

      一、强素质,树形象,以身作则

  2001年,刘中锁同志被任命为增福庙法庭庭长,对他来说,已有十余年的法庭经历,又从经济庭副庭长的位置上走向法庭,无疑又是一次挑战。法庭的工作环境、办公条件都不如院内的庭、室。但是,他为了挚爱的审判事业,他义无反顾地走上了岗位。面对法庭情况,他对自己的要求更加严格,他不仅要求自己多办案、办好案,而且非常注意优化干警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老带新,互帮互学。并积极组织干警进行交流。通过疑难案件研讨、审判经验总结,使干警素质明显提高。特别是近几年新法律、法规不断出台,法庭都适时购买学习书籍,规定学习时间,以案说法。他常说:“打铁尚需自身硬,每位干警都应适应纷繁复杂的审判任务,都要对得起‘法官’的称号”。为此,他亲自带一名转业军人办案,从下乡调查取证到庭审记录,从案件调解到判决书制作,言传身教,使这位新手很快适应了审判工作。他率领全庭以落实省高院“十件实事”为切入点,便民诉讼,维护民权。从而增强了干警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发了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创造力。他号召干警不仅要秉公执法还要文明执法,在该庭开展了“假如我是当事人”活动,干警们通过换位思考,将心比心,端正办案态度,对每位来访者来有迎声、有问必答、去有送声,使当事人到庭如同到家一样。与此同时倡导带案下乡,进行巡回审判,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要求全庭干警把法庭开在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开在田间地头,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在身边,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八年来,该庭共结案数2500余件,仅近三年就结案1000起。他每年结案数都超过百件,所办案件质量较高,同事们都说“刘庭长办理的案件,上诉率低、缠诉者少、发回重审少、无一改判。”

  二、精审判,善调解,刚柔并济

  刘中锁同志长期的法庭工作经历,使他对民事审判有独到的见解。他常说:“民事案件尽管纷繁复杂,千头万绪,但归根到底是人民内部矛盾。调解工作量大,但后遗症少,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凡事终究有调解的办法,只要耐心观察,就会找到调解方法。”特别是在处理家庭纠纷案件中,一再要求干警要认真、慎重,减少矛盾冲突,达到定分止争求和谐的目标。如刘国治、杨秀云夫妇诉三个儿子赡养纠纷案,老人言语上有错误,三个儿子比着不尽赡养义务,案件到法庭后,刘庭长亲自给他们讲解调解的原则,给他们讲法律,从传统道德到法律规定,入情入理,使三个儿子低头不语;刘庭长随即又做老人的工作,指出了他的不足之处,有理有据的话语,使老人深受感动。最后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书送达后回访时,三个儿子已如约履行。在办案中,刘庭长始终坚持一条原则:掌握火候,及时调解,决不久调不决,让矛盾激化。如杨熙博诉赵根伟损害赔偿案,双方矛盾大,都多次上访。接案后,组织调解,但由于双方积怨太深,调解不成。为了制止事态恶化,他立即带人入村调查,掌握第一手证据后,及时开庭。为防止串供、伪证现象的发生,并对证人进行严格管理。庭审后果断下判,分清了双方的责任,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认为判决公正,遂服判息诉并及时履行。他常说,法官必须秉公办案。今年,增福庙法庭受理的张根占诉张宪周宅基侵权案,被告人多势众,多次无理取闹,使原告不能在自己合法的宅基地上建房,受理后,刘庭长带领审判人员冲破层层阻力,最后以充分的证据,判决被告败诉,该村群众交口称赞“刘庭长办案公道,没人、没势照样能打赢官司”。

  三、公生明,廉生威,清正廉洁

  面对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对法院干警的影响,刘中锁同志始终把廉洁执法放在首要位置,设立监督台、举报箱,严格按照中政委禁令精神规范干警的行为。教育干警从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口做起,做到不受礼、不吃请,同时对干警家属约法三章,规定“不准在家接待当事人,不准打听案件情况,不准接受当事人的钱物”等。在审理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诉新疆金牛新联公司欠款纠纷一案,抓住时机,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双方都要求请刘庭长去“坐坐”,均被他婉言谢绝。他在增福庙法庭工作的八年里共拒贿40余次,折合现金10000余元,真正做到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同时,他领导的法庭也无一违法违纪现象。

  四、舍小家,为大家,公而忘私

  刘中锁同志自担任增福庙法庭庭长以来,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心系辖区一方平安,经常对辖区学校、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对重点村实行定期与治保主任开碰头会,通报情况,协商对策,及时消除隐患。使治安案件大大减少,昔日“多事村”变成了“稳定村”。他为了工作,很少过星期天、节假日,对工作倾注了全部的情和爱。母亲有病住院他没有陪过,女儿上学他没有接过,整天总是早出晚归,有时父女俩见一次面都很难。而对干警们的生活关心倍至,一位干警家属生病,他亲自到家探视,并让该干警在家照料,使这位干警很感动,逢人便夸“刘庭长待人和气,在他的领导下工作舒心”。近几年,法庭建设也有了长足发展,新办公楼已启用,法庭达到了硬化、美化的目标,购置了车辆、空调、彩电,更新了办公设施,改善了法庭的办公、生活条件。

  刘中锁同志,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法庭庭长,在平凡的民事审判工作岗位上,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公而忘私,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新形象。

供稿:长法宣

文章出处:长葛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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