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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审判质效 践行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3-11-06 10:31:37


    长葛市人民法院将审判质量作为立院之本,采取多项措施,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实现了调解结案率、上诉维持率、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上升,上诉率、发还改判率下降的良好态势。

    转变审判管理观念。不断提高全院干警的审判质效意识,做到案件质量、审判效率的有效统一。树立调解首选意识,不断提高调解工作能力,促使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以此有效带动其它质效指标的全面提升。

    严格考核制度。认真实施绩效考核办法,把案件的时限、质量等相关指标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严禁超时限案件,并把绩效考核指标和年终评先评优挂钩,提高全院干警的积极性。

    强化审判质效监管。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对案件立案、送达、开庭、延期、结案等各个环节全程跟踪监督,将案件质量的动态监督管理贯穿于案件审理、执行全过程,并不定期在全院进行通报。

责任编辑:李洋    

文章出处:长葛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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