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0日,长葛市十四届人大举行第三次会议,长葛市人民法院院长杨明俊向大会报告工作。
杨明俊院长说,2013年长葛市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着力提高审判质效,务实转变司法作风,重拳出击惩治腐败,严格厉行勤俭节约,各项工作呈现新气象,取得新发展。
认真履行司法职责。坚持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调判结合化解民商纠纷、严格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等方式,2013年依法受理各类案件5699件,较上年增加1667件,同比上升41.3%,审结4558件,较上年增加899件,同比上升24.5%。诉讼各环节紧密衔接,收结案实现动态平衡,一线法官年人均结案116件,排在许昌法院系统首位。突出效能强化执行力度,与公安、工商、住建、银行等建立“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执结案件1448件,执结标的8500多万元,实现了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两上升”。能动司法保障发展环境,主动参与影响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调处化解社会矛盾,优化企业发展法治环境,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社会持续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加强信访源头治理,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坚持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判后回访,畅通网络信访、网络举报渠道,各类进京赴省信访同比下降48%,全省法院信访量排名第145位。打造公正阳光司法,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提前一年超额完成省法院目标任务,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989件,案件陪审率69.5%;裁判文书上网1385件,庭审视频直播177件,在人民网、新浪网、腾讯网发表、转发法院官方微博31000条。加强司法为民便民,诉讼服务中心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500余人次,发放诉讼指导材料5000余份。创新社会法庭工作思路,成立全省首家社会法官协会,社会法庭和社会法官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初步实现社会法庭“自治转型”,被命名为全省社会法庭工作示范法院。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培育过硬队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及上级法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改进作风22条工作措施,全面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大力精简文风会风,切实把“四风”关进笼子。强化规范管理,以司法绩效考核为导向,修订完善《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和《法官绩效考核办法》,完善错案防范及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创新长期未结案件“三期预警二级督办”工作程序,把严格规范管理的要求落实到案、到人、到节点,审判质效向好发展。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招录12名审判辅助人员充实到工作一线,对26名爱岗敬业、作风正派的干警进行了提拔使用。
并就2014年法院工作提出:该法院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要求,坚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狠抓执法办案,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加强队伍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统筹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