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10时,去建设路办事处王庄村张某家送执行通知书,开始抵触情绪较强,经做工作,当事人签收。同行干警有桂红亮、何明杰。”
“4月21日9时30分,去建设银行长葛市支行冻结被执行人张某存款2.3万元。同行干警有桂红亮、刘辉。”
翻开执行员桂红亮承办的时某申请执行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卷宗,依次记录的执行工作日志跃然纸上,它清楚地记录着执行员桂红亮的行踪。这是长葛法院执行局今年以来推行规范化执行的一项重要举措——执行工作日志制度。
为规范执行行为,进一步促进执行公开、公正,今年以来,长葛市法院推出撰写“执行工作日志”制度,力争把每一起案件的执行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考验的“阳光工程”。为确保这项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该院专门制订了极富操作性的《长葛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日志制度》。
制度要求每位执行法官把每起案件发出执行通知的时间地点、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结果、采取的强制措施等执行情况用日记的形式详细进行记录,涵盖了案件执行程序的每个环节和部位。申请执行人凭借身份证可以随时查阅。该院还把撰写执行工作日志作为案件流程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定期组织审管办、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执行日志和案卷进行抽查,及时了解和监督执行工作。
说起“执行工作日志”制度的作用,该院执行局负责人王红杰说,首先它保障了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增强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其次它充分展示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公正高效和强大的执行力度,能够对被执行人形成压力,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再次是回答了当事人“执行法官的时间都去哪儿了”的疑问;最后是它也成为监督和规范执行的一项“利器”,促使每位执行法官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时刻文明执法、廉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