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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人民法院关于表彰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02-28 08:35:14


  

本院各部门:

2013年以来,我院在市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推进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法院管理等各项工作,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实际行动为人民法院审判事业增光添彩,进一步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鼓舞法院队伍士气、激发广大干警工作热情,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和我院2013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以下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嘉奖:

一、先进集体(5个)

刑事审判庭        审判监督庭    增福庙人民法庭    审判管理办公室    研究室

二、先进个人(32人)

刘伟锋  丁伟伟  孙红伟  陈朝旭  王亚华  许红亚  张雪瑞  赵淑萍  岳东智  武保周  李亚伟  曹文豪

赵建民  岳全中  赵明辉    任伟娜  陈玉娇  薛云霞  付伟娜      韩  宁  马军平  史家雯

   马红杰  张勇立      邱火旺  朱志刚  李占奇   

三、办案能手(5人)

张建岭  李亚飞  马军平  王晓云   

四、调解能手(5人)

张建岭  王晓云  朱建福  马军平  张平军

五、执行能手(4人)

王明欣  王洪洋  徐继斗   

六、信息、调研、案例编报工作(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5人)

先进集体:行政庭  民二庭

先进个人:孙冠华  葛梅安  薛云霞  翟云云  陈玉娇

七、宣传工作(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2人)

先进集体:法警队  立案庭

先进个人:刘小芳  张雪瑞

八、庭审直播工作(先进集体2个)

民二庭  民一庭

九、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先进集体2个)

刑事庭  民二庭

十、优秀共产党员(20人)

任慧新  刘伟峰  李翠琴  孙留春  陈朝旭  岳东智  孙冠华  赵淑萍      陈建森  胡艳萍  李书军

段文超  曹东山  高清亮  邱火旺  薛云霞  吴丽丽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业绩。希望各部门和全体干警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扎实实工作,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加强司法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司法事业新局面,为推进长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长葛市人民法院

2014220

责任编辑:孙冠华    

文章出处:长葛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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