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月三十日上午召开的长葛市人民政府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我院法官孙长峰被评为“长葛市劳动模范”,受到表彰。
孙长峰同志是我院办公室档案管理员,26年来,他默默无闻,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无私奉献着。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坚持原则,热情服务,高标准,严要求。近七年来,他整理各种门类卷宗20000余册,编写案卷目录10000余条。与此同时,他还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供利用卷宗18862人次,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00余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他多次被评为院、市先进工作者,2007年长葛法院综合档案被晋升为省一级认证单位,他也被河南省档案局授予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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