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谢谢社会法官!使我这么快就得到了补偿款”2009年7月20日,出嫁女孟晓辉从“社会法庭”领得补偿款2600元时激动地说。
2009年5月,孟晓辉所在的长葛市官亭乡大孟村民组在分配京广高速铁路加宽的土地补偿款时,该村民组按照自治原则,取消了应属于孟晓辉的份额。理由是只要女方已出嫁,就不再享有分配权。孟晓辉则认为自己虽然已出嫁,但户口并没有迁出,故诉请法院要求分得补偿款2600元。
长葛市法院立案后,转增福庙法庭处理。案件审理过程中,该村20多名村民来到法庭,均认为出嫁女无权分配补偿款,村支部书记、村小组组长态度更是坚决,表示这已是不成文的村规民约,三里五村都是这样处理,且补偿款已全部分配到人头,不可能也无法一家一户收回,无论如何都不会予以分配,即使法庭硬判,也难以执行。临走时留下一句话“坚决不同意调解!”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在法律与村规民约明显冲突的情况下,增福庙法庭的法官们考虑到调解、执行的实际困难,7月15日将此案转交“社会法庭”作进一步的调解。该“社会法庭”派出了由官亭乡党委书记、民政所所长、财政所所长等“社会法官”作为牵头人,组织乡干部深入大孟村做支部书记、村组组长和群众的工作,最终由村委会作为主要出资人,乡财政从统筹部分补足余款,使出嫁女孟晓辉如数领得补偿款2600余元。 “社会法庭”处理案件后及时上报增福庙法庭,案件当事人孟晓辉到法庭撤回起诉,一桩涉及征地补偿款纠纷就此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