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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基层保和谐 忠诚尽责为百姓

——长葛市人民法院增福庙人民法庭庭长刘小芳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4-06-20 17:40:10


 

刘小芳所在的长葛市人民法院增福庙人民法庭共有干警3名,其中正副庭长各1名、书记员1名,均系法律本科学历。三年来,该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坚持多调解、少判决原则,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辖区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该庭共审结1056件,调解撤诉856件,无缠诉上访案件,无一民转刑案件发生,真正做到了“零信访、零投诉、零错案”。连续三年在全院绩效考核中位居前列,2012年被长葛市委、市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011年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三等功”。

调判结合促进公正和效率

刘小芳庭长在审判工作中以司法为民为出发点,以案结事了为目标,以均衡结案为突破口,认真履行审判职责。该法庭把公正司法作为审判工作的主题,在仅有3名干警的情况下,团结一致,迎难而上,坚持做到公正对待双方当事人,合力攻坚,公正审理好每一件案件,公心化解每一起纠纷,尽自己的最大努力积极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她坚持调解为先,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的全过程。基层人民法庭受理的民事案件多是邻里相争、夫妻不睦、土地纠纷。刘小芳说道:“一纸判决,虽然当时结了案,也缓解处理了矛盾,但不能完全彻底解决矛盾,简单讲,就是社会效果不好;特别在农村,当事人不能理解和接受,还会引起新的纠纷,而且也不利于执行,法律效果也不好。” 该法庭法官积极探索新的纠纷化解机制,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创立了亲情融化、背对背、面对面、外力渗透、集体调解、冷却调解等调解方法,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细心讲解法律法规,以情感人,用自己的热心、耐心、公心、诚心赢得当事人的理解,及时找出争执焦点,结合社会公德和传统文化,开展庭前调解。如该庭受理原告赵某诉被告段某离婚纠纷一案,被告段某患有重度抑郁症,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不同意被告段某与原告赵某离婚,考虑到原告赵某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且原、被告已无继续共同生活的可能,庭长刘小芳和副庭长马军平冒着酷暑先后五次召集双方在一起做思想工作,经过他们的努力,最终被告段某之父同意原、被告离婚,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让当事人满意案件处理结果

刘小芳庭长把当事人满意作为审判工作的总体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开展法律释明工作,增强司法亲和力。

该法庭在裁判文书送达时,由承办法官向当事人重点解释经庭审查明的事实、认定的证据、采信证据的理由以及裁判的法律依据,并主动征询当事人对判决有无疑问,对于当事人就判决内容提出的疑问,耐心进行解释,特别是抓住诉讼当事人争议或反复纠缠的突出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说理,努力追求胜败双方都服从和尊重裁判。去年4月份,该法庭判决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判决后,被告对结果有异议。在上诉期内,被告多次打电话给主审该案的马军平法官,咨询法院认定该案相关案件事实以及判决理由,马法官耐心细致给予解答。经过马法官的耐心解答,被告对法院作出的判决结果表示接受,已决定不上诉,并考虑好了如何履行判决的事宜。

便民利民一心为民

刘庭长所在增福庙人民法庭辖区内民事案件数量多、类型散、群体性纠纷多。为此,该法庭找准着力点,加强诉讼公开和便民利民工作,努力提升司法能力。

积极实行阳光司法工程。刘小芳庭长将案件受理范围、诉讼须知、案件流程、诉讼收费、诉讼风险提示、开庭排期、“五个严禁”等内容悬挂在在法庭大厅里,让前来诉讼的当事人知晓诉讼相关事宜。在法庭的明显位置,专门设置了便民小黑板,在上面记载法庭工作人员的去向,方便到访群众办事,增进群众和法庭的相互理解。开庭三日前公开开庭的时间、地点和案件名称,选择有教育意义的纠纷进行庭审视频直播,并将法庭作出的所有判决按照规定通过河南法院裁判文书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网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建立便民利民服务举措。抓好“窗口”服务工程,用温馨的话语、热情的接待、熟练的操作为涉诉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疑难问题解答、诉讼风险提示等“一站式”的导诉服务。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特殊病患者等不方便到庭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到家调查或开庭,提供特殊诉讼服务,做到“服务到家”。开辟弱势群体司法诉讼的“绿色通道”,依法为老、弱、病、残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和提供免费食宿,进行法律援助。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刘小芳在对在群众中、校园里有教育意义的诉讼案件,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将审判法庭开在农村、开在校园,方便群众诉讼。截至目前,该庭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在纠纷发生地成功调处有重大影响、群体性案件6起,把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强化非诉讼组织调解能力。她领导该法庭积极指导辖区社会法庭和人民调解等组织,以非诉讼形式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对社会法官和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解答在具体调解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着力提高社会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力求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排除和化解,从而使大量的纠纷化解到基层。

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

面对社会上不正之风对法院的影响,该庭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刘小芳庭长定期组织该庭的2名党员开展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要求,经常性地检查自己的思想,关注他人的行为,努力修正干警在思想和行为上的偏差,把文明执法、廉洁司法放在重要位置,耐住寂寞、守住清贫、留住公正,坚决做到“办一案,杜三案”,力求将案件办成“铁案”,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同时,要求法庭干警避免说情人“曲线救国”,对家属约法三章,要求“不接待当事人,不打听案情参与案件,不接受当事人钱物、吃请”,从小事、小节做起,真正树立法官的良好职业道德,“不拿原则送人情,不拿法律做交易”,保证廉政方面不“失火”。三年来,该庭干警拒礼、拒吃请50余人 60余次,没有出现一个当事人对法庭工作人员的态度有意见,也未发生一起赴省进京的涉诉信访案件,且无人受到行政和党纪处分。

刘小芳和增福庙人民法庭的干警们就是这样,怀着对党和法院事业的忠诚,对人民的爱,心系百姓,认真履行职责,全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倾情服务,促进辖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李洋    

文章出处:长葛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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