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法院首次适用“大陪审合议庭”开庭 作者:李百山 孙冠华 发布时间:2014-06-19 11:32:46
大陪审合议庭在法庭上开庭审理案件
长葛市法院落实省、市法院推行新型合议庭、深化司法改革工作精神,6月18日,该院首次适用“2+3”“大陪审合议庭”审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即2名审判员加3名陪审员,保证陪审员大于审判员人数,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民主司法作用,多方化解社会矛盾,使案件得以公正裁判。该院组织审委会委员和业务庭庭长观摩了整个庭审活动。
该院民二庭办理的李某某母女3人诉中国人寿长葛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为使案件及时、正确化解,经过多方准备,该院决定适用“大陪审合议庭”进行审理。18日上午8时,3名陪审员认真阅卷,并与审判员交流案情。9时庭审开始,民二庭副庭长王国领与审判员任伟娜主持庭审程序,黄伍德、高留平、赵金成3名陪审员在法庭调查时积极发问,在法庭调解以及庭审结束积极协调,争取化解矛盾。庭审结束5名合议庭成员认真评议,指出案件争议焦点是原告李某某的丈夫是否属于意外死亡,并对调解工作提出方案,充分发挥每个合议庭成员的作用。该案有望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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