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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法院邀请许昌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首起适用人民观审团案件庭审活动

  发布时间:2014-06-20 09:00:53


许昌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观审团成员参加庭审活动

人民观审团成员庭后在对庭审活动发表意见

    619上午,长葛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关注民生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由5名人民陪审团成员参加了庭审。人民观审团作为民意代表,独立发表了案件处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这是今年该院第一例由人民观审团参与的案件。该案同时邀请了3名许昌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被告人刘某在自家生产卤肉的过程中,违法使用“工业松香”等国家禁止添加的物质,并将生产的有毒有害卤肉予以销售。长葛市法院受理该案后,经审查卷宗材料和调查了解,决定适用人民观审团制度。

    庭审开始前,少审庭韩彩霞庭长向人民观审团成员介绍了基本案情、分发了起诉书。庭审结束后,人民观审团成员独立对案件的定罪量刑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向合议庭提交了评议意见。他们认为被告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辩护人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有伪证嫌疑。但考虑到被告人孩子尚小、婆婆生病卧床的实际情况,建议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理。合议庭将在充分听取人民观审团意见的基础上,对该案择日宣判,同时会及时告知人民观审团成员审判结果。

    参加观审的人民观审团成员一致表示,组织人民观审团观审法院审理案件,是民主司法、民意沟通的良好机制,是法院践行群众路线的一项具体措施,希望法院让更多的案件采取这种形式进行审理。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庭审程序规范、驾驭庭审能力、司法礼仪等六方面好的表现予以肯定,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中肯的建议。

    该院党组一直很重视人民陪审团工作和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工作,分管领导及研究室、审管办、办公室的负责同事观摩了该案的庭审情况。

责任编辑:孙冠华    

文章出处:长葛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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