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官风采 -> 先进人物

一心为民 高效判案

——长葛市人民法院王宏同志主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4-01-16 20:08:25


    王宏法官,20031月份到坡胡法庭工作后,接触最多的是广大人民群众,他怀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凭着吃苦耐劳、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和不怕困难、力争上游的干劲,无私地把青春奉献在基层法庭的岗位上。一年来,他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39件,所承办案件没有一起错案,没有一起引起当事人上访,多次被评为长葛市法院“先进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他觉得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庭的法官应具备的条件很多,但有两点是必不可少的。一是要有一心为民的情感,要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去办案,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二是要有公正司法的智慧,依法作出公正裁判,让裁判结果为当事人所接受,这样才能让法律的正义走进现实生活。因此,他始终把提高个人政治素质和自我修养放在首位,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精心钻研法律,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牢固树立审判就是服务的全局观念。

    多年来的法庭工作,虽然工作条件与院机关相对艰苦一些,但他与群众产生了感情,他的心已与众多当事人息息相通了,他希望用自己的血汗和智慧为基层法庭的审判工作开拓崭新的未来,做一架永不生锈、永不倾斜的天平。

责任编辑:张雪瑞    

文章出处:长葛市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