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法院把妥善审理好涉及农村、农业、农民利益的“三农”案件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全县6个法庭、12个农村便民服务点为阵地,多措并举全力推动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
在审判活动中,该院通过整合各基层组织的调解资源,从而形成维护民权、关爱民生的整体合力。注重抓好办案质量和延伸司法职能,坚持“四个到位”。
一是法律服务到位。以“基层组织、乡镇社区、基层群众”为法律服务的三大层面,积极开展“审判进乡村、送法到社区”系列活动,着力解决法律盲区。
二是司法救助到位。对涉及劳动合同、拖欠民工工资、“三养”案件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弱势群体的民商事案件,实行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四优”原则,依法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施减、缓、免交诉讼费,全力避免诉讼当事人因诉讼使生活陷入困境。
三是案件执行到位。以“履行能力”为标准,将被执行人划分为可以执行、近段可以执行、目前不可以执行三类,因案施策,确保当事人的利益得以及时实现。
四是信访化解到位。对涉农上访老户和有上访苗头的案件定期梳理,建立台帐,积极走访,包案到人,确保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全力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