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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瘾”引发离婚案 “社会法官”助家和

  发布时间:2009-08-27 08:31:25


    2009年7月23日一大早,家住长葛市车站街的田文依向增福庙“社会法庭”递交了一份书面申请,要求与妻子刘珍离婚。原来被申请人平时沉溺于网络,因迷恋“网聊”,对家事不管不问,甚至还与网友电话联系、约会见面。夫妻关系日趋紧张。申请人向“社会法庭”值班接待人员反映,关于两口离婚的事情,街道居委会已多次调解,但事后妻子陋习不改,“这日子真没法过下去了”申请人田文依无奈地说。但又不想诉至法院把事情闹大,影响不好,希望“社会法官”来管管他们的家务事,让妻子断了网瘾,以后好好过日子。接待人员立刻领会了申请人的真意--申请离婚是假,挽回夫妻感情是真。遂告诉田文依明日携妻子一道来庭,由社会法官主持调解。

    7月24日下午,双方如约来到增福庙“社会法庭”,“社会法官”陈玲玲、王桂霞承担此次调解任务。经了解,双方1989年经人介绍认识,于1991年登记结婚,1992年生下一女,2008年11月两人曾协议离婚,2008年12月19日复婚。言谈中看得出夫妻感情尚存,找准症结所在后,两名“社会法官”开始对他们“背靠背”询问。被申请人刘珍明确表示自己不同意离婚,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痛改前非。尽管申请人到处说自己会网友的事情,感情也受到伤害,考虑到女儿正在上高中,离婚必将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请求丈夫原谅自己。随后,“社会法官”又和风细雨地做申请人的工作,建议再给女方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申请人表示只要妻子不再上网,愿撤回申请。

    最终,“社会法官”主持双方达成了和好协议,田文依不计前嫌,刘珍也写下了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上网聊天,在家做一位贤妻良母。两人都当场表示,以后在生活中互谅互让,孝敬父母,抚女成才,分担家务,共建和谐家庭,并欢迎“社会法官”进行婚情监督。就这样,一起失和的家庭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文章出处:长葛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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